首页  >  新闻资讯 > 注意事项
 

注意事项

 


     报名手续

报名参团应持有效证件亲临旅行社营业部或报名点办理;应选择适合自己的行程安排;明晰团费所包含的项目;签定旅游合同;交付团费及索取发票、行程表、参团须知、赔偿细则等;落实出发时间、地点、全陪姓名、联系方法。
消费者在报名时,还应尽可能地了解旅行社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标准。如食宿标准、交通工具标准、游览线路及景点、导游服务、自费旅游项目、购物次数,出境游还包括兑换外汇、办理护照签证等内容。
签定合同
参团出游,一般在报名时都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。合同构件包括:由省旅游质监所制订的标准合同、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、旅游行程表、发票等。签合同时要留意各构件是否齐全,合同上有无加盖公章及经办人签名。行程表应包括旅行社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标准,若发生旅游纠纷,它是有力的证据之一。
保险
旅行社有责任为游客购买保险,根据规定,旅行社为游客办理的旅游意外保险金额最低标准为:出、入境旅游30万元/人,国内旅游10万元/人、一日游3万元/人。游客可从旅游合同上的“保险金额”一栏得知旅行社的投保情况。
旅行安全
1、搭乘飞机时,应注意飞行安全,扣好安全带,不带危险或易燃品,不在飞机升降期间使用手 提移动电话等相关电子用品。
2、搭车时请勿任意更换座位,头、手勿伸出窗外,上下车时请注意来车方向以免发生危险。
3、贵重物品请放置酒店保险箱,如随身携带,注意保管,切勿离手。
4、出入酒店房间请随手关门,勿将衣物披在灯上或在床上抽烟,听到火警铃响,请由紧急出口 迅速离开,切勿搭乘电梯。
5、每次退房前,请检查您所携带的行李物品,特别注意您的证件和贵重财物。
6、外出旅行,注意身体健康,切勿吃生食、生海鲜、已剥皮的水果,不要光顾路边无牌照摊档, 防止暴饮暴食。多喝开水,多吃蔬果类,少抽烟,少喝酒。
7、团体旅行时不可擅自脱队。如果需单独离队,请征得全陪导游同意,并随身携带当地所住宿 饭店地址、电话,以免发生意外。
8、抵达景区游览前,紧记导游交代的集中地点、时间、所乘游览巴士车号。万一脱团,请于集 中地点等候导游返回寻找。
9、夜间或自由活动时间自行外出,请告知全陪导游或团友,应特别注意安全。
10、行程中或自由活动时若见有刺激性活动项目,身体状况不佳者请勿参加。患有心脏病、肺病、哮喘病、高血压者切忌从事水上、高空活动。
11、搭乘快艇,漂流木筏,参加水上活动,请按规定穿着救生衣,并遵照工作人员的指导。
12、搭乘缆车时,请依序上下,听从工作人员指挥。
13、行走雪地、陡峭山路,请小心谨慎。
14、海边戏水,请勿超越安全警戒线,不熟悉水性者,切勿独自下水。
15、切勿在公共场所露财,购物时不要当众清点钞票。

 

上一篇:没有了

 

下一篇:没有了

 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

最新评论

0条评论

    暂无评论,欢迎您评论。
 

热门阅读